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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动态
科学添加EDTA-二
发布日期:2016-09-21
目前欧盟只允许使用CaNa2EDTA,主要用于冷冻或速冻、瓶装或灌装的甲壳类动物性食品以及酱汁等食品中,而Na2EDTA的使用未见规定。
美国对EDTA-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在几类食品中的使用功能和用量做了明确规定,比如在沙拉酱、蛋黄酱中起到防腐剂的作用,使用量不得超过75毫克/公斤,另外在豆类罐头、冷冻土豆产品中发挥护色剂的作用,使用量分别不超过165毫克/公斤、100毫克/公斤。但是,没有对果脯类食品使用EDTA-二钠的规定。
国际食品法典标准(CODEX)的食品添加剂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系统、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(GSFA)中,有两种允许添加的EDTA化合物——CaNa2EDTA(INS No.385) 和Na2EDTA (INS No.386 )。
根据我国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,果酱、地瓜果脯、腌渍的蔬菜、蔬菜罐头、蔬菜泥/酱(番茄沙司除外)、坚果与籽类罐头、杂粮罐头、复合调味料、饮料类(不包括包装饮用水)这9类食品中是可以适量添加EDTA-二钠的,不同种类食品的“适量”分别是:饮料类**使用量为30毫克/公斤,果酱和蔬菜泥**使用量为70毫克/公斤,复合调味料**使用量为75毫克/公斤,地瓜果脯、腌渍的蔬菜、蔬菜罐头、坚果与籽类罐头、杂粮罐头使用时则不得超过250毫克/公斤。乙二胺四乙酸二钙只能在复合调味料中使用,**使用量为75毫克/公斤。